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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8日 07岁末大片——《不靠谱》
网上流传关于2007年末大片的一个段子。 《色戒》告诉我们女人是不可靠的! 《苹果》告诉我们男人是不可靠的!
迄今为止,我看了以上四部的一部半-《色戒》和小半部《苹果》,都是碟片。《投名状》不打算看了,除非一年以后在电影频道撞见,那不算。看了海报,简介,还有那三个男明星的扮相就完全倒胃口了。《集结号》是要看的,而且要去电影院看,只是还没有时间,不知道啥时候下线,希望不要错过。
关于《色戒》: 终于看到了色戒的完整版,失望啊,把暗杀这件事糟蹋成这样,也算厉害了。如果说这个片子还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,那就是体位了,是的,只有体位。不知道是编剧烂还是导演烂,通篇剧情完全不符合常识。这个故事应该是脱胎于郑萍如和丁默村的事情吧,在很多年前我依稀就看过这个故事,是介绍老上海掌故的一本书里的吧,当然,那是很简单的历史真实,不是小说家言。郑的家庭背景是很好的,住在上海的一个高级公寓区,符合她的身份。由于除了她内心想法,其他都是真的,丁是很难防范的,而且也没有别的漏洞。郑的被捕,是由于重庆方面的那帮刺客实在太差,两次行动都没有打中,如果我没记错,一次在郑的家门口,一次在皮货店门口吧。整个计划来讲,郑的部分完成的非常出色,可惜蠢猪一般的同伙永远比老虎一般的敌人可怕,郑还是暴露,被害了。
反观《色戒》情节,一帮大学生,忽然冲动谋刺汪伪高官,团伙居然有6-7人之多,焉能不泄秘?第一次见面,居然有三个业余演员参加表演,王佳芝演技再好也挡不住片子里刻画的那另两头蠢猪吧,焉能不穿帮?一个学生,演商家少妇,整天混在一帮职业太太里那么久,焉能不露馅?可能连李安也觉得这个太不合理了,就安排情节说,连香港的那个牵线人都看出来了,要挟骗钱骗色,上海的76号的特务也看出来了,就是害怕上司顾及情人,故意不说。玩笑开的越来越大了。
一个骗局,从头到脚都是假的,参演人员都是业余水平,没有任何相关生活经验的学生,在一个职业特务面前晃来晃去,居然不被识破,那个特务还能活那么久?你以为是汪精卫雇用的是邻居家没有文化的大妈啊。
当然,最荒谬的是,对王佳芝的感情变化的处理,最后一次见中统的人,王表示出了她的感情变化,中统的人居然一走了之,没有中止计划,也没有做思想工作。最后一刻,王居然为了6克拉改变了信仰。如果王是这种人,那她前面的生活就立刻失去了理由。如果王是这种人,只能说中统的人都是瞎子。
中统的人当然不是瞎子,真实的郑萍如甚至在被捕以后都表现了一个特工人员的坚强,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她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是:“帮帮忙,打得准一些,别把我弄得一塌糊涂。” 这样的心理素质,才配做一个特工,才配执行这样的任务!
当然,这样的情操,李安这种以小资为取悦对象的导演是无法理解的,他只不过是拿了另一个小资的小说改成电影,来实现自己对女性性心理的理解。大家千万别当真。 12月24日 火灾也能变成好事,矿难呢?昨日傍晚,闲来无事,拿了本书看了一段关于魏忠贤的故事,其中有一段甚是有趣,摘录在下面:
“魏氏执政后,人们很快发现魏忠贤有个近乎病态的爱好:爱讲排场,爱听恭维,无论怎么过分的吹捧他都能欣然接受。于是恭维魏忠贤就成了朝中大小官员的一个升官捷径。魏忠贤的“政绩”实在可怜,然而毫不防碍官员们发挥聪明才智。天启六年闰六月,京师中府草场失火,自夜至晨,损失不小。魏忠贤带着太监参加了扑救。对这场火灾,主管官员薛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然而,这位薛贞很善于“把坏事变成好事”,从光明面去看问题。他汇报时不是把重点放在“灾”上,而是放在“救”上,全力突出魏忠贤的表现,说魏氏“尽心竭力,别具一应变之才而布置安排”,并且就此大发了一通议论:“可见天下无难事,特患无实作事之人耳。使人人皆能如引实做,何遽谓天灾不可挽回哉?”一下子,这个报告就有了高度,也有了深度。魏忠贤读了,心里舒服得无与伦比,在别人眼里,他魏忠贤只不过半夜起来救了场火,而薛贞居然由此看出他“别具一应变之才”,这是何等不凡的眼光!而且后段的引申,足见此才可以安邦定国。于是,薛贞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分,反而很快被提升为刑部尚书。因祸得福,薛贞因而被朝野上下称作“火逼尚书”。”
看完了,掩卷一想,这个薛某人实在是有才啊,不是一般的有才,是太有才了,在没有媒体的年代就深谙数百年后媒体的行事之道啊。魏忠贤也不容易,都执政了,还带人救火,应该表扬嘛。比起现在,某李局长只是整天坐飞机参加集体追悼会就大肆在电视,报纸上荣登头条来讲。魏的级别高多了,做事还具体,至少参与了减少灾害损失么。可惜在数百年前的大明朝没有全国范围的报纸,电视台之类,不然,应该提拔他做宣传部长啊,警察部长(刑部尚书)这个职位也太委屈他了。 12月13日 70年今天是南京大屠杀70周年纪念。记住这个日子吧。70年前的今天,南京城破,生灵涂炭。
前段时间,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中心开放了第二批蒋介石日记,就是抗战前到抗战胜利那一段,不知道专家研究后会有什么发现,等着看呢。我一直很愿意相信一个说法:张学良西安事变抓蒋以后看到了蒋的日记,与杨的观点发生了分歧,转而愿意支持拥蒋抗日,并陪同老蒋回南京负荆请罪。所以,也相信,蒋日记还是很有看头的。
71年前的昨天,西安事变,然后各方达成共识杀蒋不如拥蒋,一定有原因。从后来的抗战情况来看,至少有两点,我比较佩服蒋,或者蒋集团。一个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决定迁都和建设西南大后方,把所有能搬走的东西(包括大学,工厂,人才,甚至人口)搬到重庆,云南,四川。一个是不惜血本(把嫡系的黄埔精锐大部分都拿上去了)主动开辟上海战场,迫使日本把战略进攻方向从“北-南”路线改成“东-西”路线,在战略上从一开始就占据主动。
其实,如果不是这两手,我觉得,日本从东北一路推到广东,把国民党政权一推翻,战略资源一掠夺,这场战争就打完了。而淞沪抗战和迁都以后,日本重兵居于华东,抵抗政权在西南,要征服中国就必须从中国的三级地理台阶的最低一级开始,一级一级打上来。呵呵,这等差事,岂是倭国一两年内能够消受的了的? 而侵略战争最怕拖,尤其是小国打大国,一拖,估计就完蛋了。当年唐朝征高丽都拖不起,何况日本?? 时间如流沙,再回首,70年了,所有喧嚣已成过往,只有民众的痛始终占据这个民族的记忆。现在的纪念不是太多,而是太少了。 12月11日 “规”戏汤臣
昨天报纸上说:有关部们认定,“汤臣一品”存在以挂牌价格畸高的方式捂盘惜售、囤积房源的违规行为,拟责令汤臣公司进行整改,要求其降价或者全部房屋售转租,整改期间暂停“汤臣一品”的网上销售资格。呵呵等了半年的“结果”就这样出来了么?
可惜,报纸上语焉不详,没有说这个标志性豪宅项目“违”的是:谁定的?哪个“规”的哪条哪款,谁判定“违”,“违”的具体标准是什么?这个实在是很要命的。个人觉得“规”这个字眼是个很中国化的说法,它似乎是“法”似乎又不是。法治社会了,人们都明白“法”是国家行使权利的工具,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,政府才能执行的。而“规”呢?似乎随便哪级政府机构都可以自己定的,你不执行似乎还不行。然而,真的较起真来,似乎“规”的强制力实在是有点瑕疵的,毕竟出身可疑,而且“违规”好像也不能让人坐牢(报上的措辞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:“要求” “暂停”, 呵呵)。所以,如果“违规”成本不大,“守规”成本较大的话,理性的选择应该是“违”一下的。这也是小商小贩们对城管们斗争的逻辑。有各种部门的各项“规”可循,守“规”的成本是生活无处着落,违“规”的成本是随时面临各部门的冲摊和罚款。所以为了吃饭--“违”! 这,无可指责!生活中,这样的与“规”的各种斗争无处不在,人们无非在其中无奈的适应着。这是对法治不健全的无奈。
外商们起初不懂,撞进来以后吃了很多哑巴亏或者得了很多说不清的便宜,他们无法知道“法”和“规”的中国逻辑。然而,时间长了他们发现中国的“法”(特别是民商法部分)很模糊,而当地政府的态度很重要,因为他们手里握着“规”,于是,他们创造性的在字典里面加了一个子“GUANXI”而不用Relationship去处理这些“规”。 问题是习惯了用LAWYER去处理“法”的老外们发现用GUANXI处理“规”很难办,应为它太不可琢磨了。我一直想看看,老外们处理不了“规”他们怎么办?是不是向小商贩一样拔刀相向,或者干脆退出?我估计只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妥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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